
东文明委〔2014〕8号
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做好2014年
志愿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21日,中央文明办组织召开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会议,会议明确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总体思路、原则要求和具体举措。为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在全县掀起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现将重点工作及其分工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建设
(一)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
目前,全县注册志愿者人数突破10万,达到常住人口的12.5%,但是相当一部分注册志愿者登记信息不完善,甚至已过时。要根据实际,依托湖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相关资料进行清理、规范,删除过期、无效信息,按照群众的实际需要,吸纳有意愿、能胜任的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全县设立22个注册点,分别是: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团县委和18个乡镇(场)。通过进一步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志愿者组织为主要架构,完善各行业和各类专业志愿服务队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志愿者组织网络,形成覆盖全县、组织完善、运作有序、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二)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
相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要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县文明办每年举办1期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每年组织1期本专业志愿者培训,各专业组志愿者培训由牵头单位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
(三)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队伍、公益慈善类组织等要制定统一的记录格式,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并录入到湖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社区要建立志愿服务台账,并将志愿者服务的活动信息、活动记录汇总在湖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互联互通,实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县科协各志愿服务组织
(四)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社区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团队、公益慈善类组织等,要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建立志愿者评选表彰机制,开展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各志愿服务组织要进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授予荣誉称号。努力推动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者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县科协
(五)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保障
要把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考核评选的重要内容,县发改委要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经济规划之中,民政部门要把志愿服务纳入村规民约,教育部门要把志愿服务纳入学生守则,研究制定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在校学生人人参加志愿服务。卫生、物业、金融、车站、旅游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志愿服务纳入行业规范之中,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形成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各志愿服务组织要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要将志愿服务保险经费列入单位预算,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局、县旅游局、县人民银行
二、打造活动阵地,夯实志愿服务工作基础
(一)规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
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居民需求,广泛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以社区物业和社区居民为主体的规范化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按照中央文明办《社区志愿服务方案》(文明办[2014]2号)规定的流程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做到有队伍、有制度、有方案、有活动、有台账。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房产局
(二)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按照贴近群众的原则,在学校、企业、医院、车站、码头、景区、公园、城市交通枢纽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设100个以上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悬挂统一标识(由文明办统一制作发放),配置便民伞、医药箱等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常用设施。行业窗口单位要立足岗位学雷锋,企业开展“学习雷锋敬业奉献”活动,商场集市开展“学习雷锋诚信经营”活动,窗口单位开展“学习雷锋优质服务”活动,学校开展“学习雷锋爱国报国”活动,各行业窗口主管部门要建章立制,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房产局、县工商局
(三)建立文明单位帮扶志愿服务点
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和申报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帮扶志愿服务队,结合扶贫帮困工作,双向选择结对帮扶对象,2014年6月上旬将结对情况报县市文明办。各文明单位以文化扶贫为主要形式,以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和环境整治等为重点,以“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活动,活动次数和活动成效将作为文明单位评选和复查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三、抓好重点活动,增强志愿服务活动实效
(一)以“邻里守望”为主题,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邻里相伴”志愿服务。各村(社区)要建立空巢老人花名册,组织发动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定期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志愿服务。做到每月“四个一”即:为老人打扫一次房间、为老人做一顿饭菜、陪老人唠一次家常、帮老人联系一次子女。
责任单位:县老干局、各乡镇(场)
2.开展关爱未成年人“邻里相携”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花名册,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关爱,重点组织开展“我是志愿者,送课少年宫”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提供课业辅导、心理关怀、图书伴读等志愿服务。在高考期间,继续开展出租车司机和私家车主参与“爱心送考”活动,开展一对一“爱心送考”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高考期间尽量少开车上路,为送考车辆让行。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
3.开展维护社区环境“邻里相助”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结合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模式。结合城乡同治,重点做好卫生环境的维护。组织志愿者倡导文明新风,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药监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二)以倡导“文明行为”为内容,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在城区主干道,以每周志愿服务一小时等方式,组织机关单位党员志愿者、城管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开展“排队乘车”、“文明通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劝导活动,劝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和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2.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在旅游景区、大型广场等旅游窗口单位设立文明旅游引导志愿服务岗,免费提供茶水,热情解答咨询,劝阻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旅游者保护环境,文明旅游。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3.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发动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文艺团队与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担任学生辅导员,培养学生对艺术的兴趣。结合“邻里节”、“睦邻宴”、“四进社区”、“三下乡”、“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文艺志愿者自编、自导、自演文艺节目,通过文艺的形式引导群众培育勤劳节俭、崇德向善、孝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提供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人们树立健康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先进科学的健身方法。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县文联
4.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以“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为宗旨,围绕弘扬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述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热点、亮点,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等重点内容,通过博客、微博、评论、跟帖、QQ、微信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在网络空间传播正能量。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网宣办
(三)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无车日”、“节水日”等契机,组织、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和环保公益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宣传、环保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和植树护绿志愿服务。大力开展“紫水河两岸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组织发动全县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植树护绿,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纪念林,认养领养林木绿地。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
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内涵
(一)加大媒体宣传
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作用,借助新兴媒体传播平台,在东安县广播电视台、东安新闻网、东安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充分运用微信、QQ群、微博、论坛等方式,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工作动态,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形成强大的志愿服务宣传的舆论声势。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二)注重教育引导
加大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商场超市、车站、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乡镇(场)和社区(村)以及小区楼院等地方,因地制宜制作设立或刊播与环境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结合道德模范“四进”、“五上”活动,组织优秀志愿者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开展巡讲巡演,宣传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吸引更多群众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三)选树典型示范
精心组织第二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系列评选活动,发动广大群众寻找雷锋式的身边好人,通过举行经验交流会、道德模范巡讲事迹展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高尚风范和优良品格,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营造“人人学雷锋,处处有雷锋;天天学雷锋,时时有雷锋”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把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提出落实任务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尤其是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根据任务分工,扎扎实实组织开展活动。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活动措施和落实情况及时报县文明办(联系人:文军淞、联系电话:13787680056,邮箱:daxwxcb@163.com)。
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180份)
责编: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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